受雇者
雇员的收入应使用3年的劳动性总收入平均值。
雇员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工资。劳动性收入的额外来源可以是津贴、奖金、佣金等等。如果这部分额外收入是固定的、规律的,并且可以归因于其职业,则可以被记入(部分记入)。这些额外收入来源总额其中应该有多少被纳入收入计算,需要进行个案分析。
如果是大股东(个体经营者)和总经理(领取工资的雇员),我们建议考虑其利润分成数额以及薪水。
当被保险人有多份职业时,需谨慎评估和特别注意(尤其是IP保障)。一般而言,应特别关注其主要职业(即占用大部分时间,产生主要收入的职业)。
此外,临时工的投保申请应谨慎。此类案件,宜关注他们所在的行业,以便更好地估计其就业前景,并考虑设置保额上限。